全市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广大职工就近办理业务,2020年6月15日起,我中心对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全市通办,具体为: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只要符合相关业务办理条件,同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业务材料,即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在我中心营业部或任何一个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信息变更和职工状态变更业务。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