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凡符合《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凭规定材料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须支付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请勿相信“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代提住房公积金”“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路边广告、网络广告或二维码。 职工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住房等手段骗提套取的,没收其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影印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单位通报,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信用记录档案,暂停该职工2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对已骗提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人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提取; 3.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 4.偿还自住商品房贷款本息提取; 5.租赁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8.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聊城行政区域及出境定居提取;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 10.既有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提取公积金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1.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2.“聊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3.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