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6日起,泰州范围内江苏银行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可签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特此公告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关于印发《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