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7-0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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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泰政发[2004]59号)规定,经市第二十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现就泰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缴存基数上限为25500元,下限不做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四、具体要求及流程详见《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泰公管发[2022]35号)。

五、以上政策调整从202271日起执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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