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我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年度从跨自然年度(上年7月至次年6月)改为自然年度(1月至12月),2024年7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做调整。
特此告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