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国范围内苏州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签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特此公告。
关于印发《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