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5-03-2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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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泰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中心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在依法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中心依法行政建设,提升中心人员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中心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保障护航住房公积金管理高质量发展,现将我中心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中心围绕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宜居感和幸福感,中心陆续出台文件优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政策,提高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及租房提取额度,提高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改善型住宅等,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真正深入人心,真正发挥普惠民生的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学习
中心以支部为载体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泰州市烈士陵园、兴化烈士纪念馆等地开展了以“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爱国精神”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
(三)完善公积金制度建设
市政府2004年制定的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1月废止,公积金管理在市级层面缺少政策支持。为了适应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需要,中心通过广泛调研,起草了《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讨论稿)。经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面对面征求意见,并经法治审核、廉洁性评估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8月30日印发,9月完成备案,10月正式施行。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心于今年3月发布《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10月,中心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培训会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审查。同时健全保障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推动中心配备2名公职律师及5名外聘法律顾问。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中心制定了《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有效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对2家单位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处理。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开展题为“依法履职尽责 共建法治社会”、“住房公积金缴存案件法律问题分析”两期法治大讲堂,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加强中心行政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执法人员视频培训,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网上学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二、2024年度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主体责任。为了有序推进中心法治建设,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和年终目标考核,为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于今年6月印发《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中心党组开展法治建设集中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第七章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障”,并组织党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同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内容,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中心高度重视法治普法宣传工作,年初制定中心年度普法计划,以“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等,同时,市中心及各分中心走进“行风热线”,聚焦住房保障,交流解读公积金政策,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 “泰好看”抖音号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栏,新开设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普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 。充分开展联合普法活动,公积金中心联同工行、建行、农商行等10家银行举行联合普法宣传互动,通过面对面、线上等方式普及公积金法律政策,对于减少投诉、维护职工权益发挥一定的作用。
(四)规范决策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中心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同时,中心在收到相关投诉后,积极与被投诉单位多次沟通,争取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不会轻易的通过行政处罚的程序来解决纠纷,争取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仅有2例的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统一开发的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平台规定的流程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五)发挥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站在战略的高度把握根本要求、确保正确方向,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针对大额资金存放等重点领域,不断完善竞争存放制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提升决策的透明度。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审批行为,防范廉政安全风险,公积金业务开展“分布式审批”,达到统一管理标准、防范审批风险、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中心从系统建设、制度完善、文化创建等多维度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扎实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工作实效有待加强。中心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尽管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各项规定工作。但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结合不得紧密,取得的实效不太明显。
(二)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没有充分挖掘使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在政策宣传中“以案释法”做得还不够到位。同时,宣传形式和渠道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拓展。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公积金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效能。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入企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主动将政策和服务送到企业身边。及时将公积金政策规定、典型案例、便民利企措施、先进人物事迹以短视频、情景剧、电视短片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政策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考核。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中心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奖励和问责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年度评优评先的内容,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内在动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