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37/2026-343437 | 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6-07-28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6-07-28 15:47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款压力,满足借款人多样化需求,提升公积金中心贷后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因家庭原因导致贷款还款压力增加或者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需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月还款额。
借款人因家庭原因导致贷款还款压力增加申请贷款展期,已还款期限加展期后剩余还款期限不得超过现行政策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借款人因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需求申请贷款展期,已还款期限加展期后剩余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借款合同约定期限。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办理流程。借款人因家庭原因导致贷款还款压力增加申请贷款展期的,携身份证原件至贷款办理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填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申请》(附件1),市中心综合业务科、各分中心初审同意后,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初审录入,出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同意函》(附件2)。借款人及其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和担保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同意函到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协议》(附件3),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手续,贷款承办银行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后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扫描到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并通知综合业务科、分中心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
借款人因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需求申请贷款展期的,主借款人携身份证原件至就近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填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申请》(附件1),营业部、各分中心二级审批现场办结。
借款人因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需求申请贷款展期业务线上办理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内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为逾期状态的,借款人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
四、本通知自2026年7月31日起施行。
附件:
1.《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申请》
2.《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同意函》
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协议》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