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904238/2018-22293 分类 部门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18-06-27
文号 时效
2018年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解读
  • 信息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18-06-27 15:12
  • 浏览次数: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明确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进行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正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新开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在5%至12%的范围内确定。

3、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上、下限吗?2018年上、下限金额分别是多少?

2018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限为18000元,下限市区为2328元,靖江、泰兴、兴化为2299元。与之对应的月缴存额的上限为4320元,下限市区为233元,靖江、泰兴、兴化为230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指哪个时间段?

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6、一个单位可以有几个缴存比例标准吗?

不可以,同一单位必须同一比例。

7、单位是否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单位从中心网站下载《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公章,连同连续两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降比或缓缴的决议等材料送至中心,经中心核实后同意单位降比或缓缴的,单位凭审批后的《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上述表格均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办理调整手续。

8、单位是否可以选择性的为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条款的规定,单位应当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以选择性的为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