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有哪几种方式?
- 信息来源:泰州住房公积金网
- 发布日期:2020-08-1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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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①提取还贷: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且已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一月以上,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但在办理提取手续后,公积金账户内需保留不少于6倍月缴存额的余额。在确认前期提取公积金金额已经全部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方可办理再次提取,没有提取次数限制。
②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未被冻结、未被列入系统黑名单;提取还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汇缴至上月),缴存账户有不少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且在按月提取还贷过程中,账户最低需保留3倍月缴额;提取还贷人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也无正在申请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本人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无法委托办理。
③、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结清商业贷款:取消最后一次性还清商贷(异地公积金贷款)“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和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当”的限制,由提取职工出具书面承诺提取用于结清贷款。(无账户保留余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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