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1-3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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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gj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要载体,向社会发布各项公积金政策及服务信息,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等社会和职工关注关心的问题,及时、全面予以公开。利用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务信息公开栏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加大电视台、电台、报纸、手机APP等公共媒体的报道力度,对住房公积金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公开报道33次,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在线咨询、住房公积金“12329”、“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做好政策解答、咨询。

二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完整。中心以制度为抓手,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三级审批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中心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确保重点信息的公开。围绕中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把各阶段焦点、热点、敏感点问题作为公开的“规定动作”,及时发布工作职能、权责清单、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重大决策实行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为决策部门合理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部门文件质量,所有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列有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

四是加强网络管理。中心未开设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分级审核、审批,及时按要求上传最新信息,未出现广告、不当留言、回复错误及其他违规现象。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心网站等渠道公开信息近8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1

0

1

3

0

1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材料质量有待提高,文字表述中偶有出现表达错误的现象。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按时更新、定期更新的观念没有形成,不能很好地服务和指导群众办事。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对此,公积金中心积极调整改进。一是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化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牵引,促进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全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通过进一步完善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各项法定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强化领导,统筹做好部门监督和引导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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