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计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4-12-3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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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4日至7月12日,泰州市审计局对我中心2021至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管理、监督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于8月30日出具了
《审计报告》(泰审法报 [2024]3号),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相关整改要求,截至目前,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审计报告》指出,汇缴金额挂账未及时划转至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存放方案不规范、信息系统维保采购服务程序倒置。
1、关于汇缴金额挂账未及时划转至职工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中心计划财务处按业务发生时间分类,对挂账三个月以上的逐笔分析原因,属单位人员变动的,通知汇缴单位,更新职工缴存状态,及时将挂账金额划至职工账户;属单位汇缴时多缴、错缴的,及时联系经办人员,告知挂账情况,该退的退款、该补的补齐。通过分析每笔挂账,逐笔处理,及时记账。中心将缴存挂账事项纳入大额资金存放考核指标,以此来督促银行及时清理汇缴挂账。同时,中心将建立常态化机制,日常工作中,专人督促,及时处理,并向相关缴存单位讲解挂账原因,从源头上减少挂账。
2、关于资金存放方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中心已在2024年第一期大额资金存放方案中明确规定银行综合排名配置具体存放金额,今后继续按此规定执行。
3、关于信息系统维保采购服务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 对按照自然年度实施的维保服务项目,提前一年编制预算和实施采购;根据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在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项目预付款。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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