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7/2026-343443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6-09-16
文号 时效
《关于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6-09-16 14:58
  •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立足公积金互助保障属性,顺应群众住房需求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新增装修提取和物业费提取情形,让公积金真正服务缴存人全周期住房消费,切实减轻家庭住房相关支出压力。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市同步出台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至此,新条例规定的九种提取类型全部落地,进一步释放公积金制度民生效能,更好服务全市群众安居需求。

二、高频问答

1、同一套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几次?

答:同一套自住住房同一人只能提取一次支付装修费用。同一套住房因产权变更,新房屋所有权人家庭装修的,可以提取一次。

2、同一家庭装修多套自住住房的,每套都可以提取一次吗?

答:不可以,同一家庭装修多套自住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两套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3、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可以作为提取的材料吗?

答:不可以,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住房均需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4、自找散工装修,可以办理装修提取吗?

答:不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超过8年的,自找散工装修,无法提供具备资质装修公司的合同、资质复印件、增值税发票的,不符合办理条件。

5、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超过8年的,提取金额如何确定?

答: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超过8年的,提取金额按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有小数的一律进整)每平方米1500元的计算额、增值税发票金额、20万元、提取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四个数值中的最小值确定。

6、同一套住房既符合装修提取条件,又符合老旧房屋改造提取条件的,如何选择办理?

答: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满20年装修的,符合中心装修提取与老旧房屋改造提取政策,提取人可以根据两种提取的提取材料和提取金额等,选择其中一种业务类型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